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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兒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時間:2022-08-17 03:31:50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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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兒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精選3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幼兒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精選3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幼兒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

      一、消防安全職責

      1、有防火安全領導組織,有滅火疏散預案,層層簽定有消防安全責任書,有宣傳標語。

      2、制定有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單位職工達到“三知兩熟悉”即知火災特點、知重點部位、知滅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崗位職責、熟悉滅火對策。

      4、有健全的防火檔案,有防火檢查記錄,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二、建筑防火

      5、幼兒園的建筑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不應超過3層:200M2以上建筑必須有兩個疏散樓梯,樓梯間為防煙樓梯間。

      6、幼兒園與易燃易爆場所的防火間距小得小于30M,幼兒園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兩個,門向外開啟,出口處不準有踏步。

      7、幼兒園不應直接設在汽車庫的上面,下面或毗鄰處,幼兒園用房不宜設在地下人防工程內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內。

      8、幼兒園的房間門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閉樓梯間的'最大允許距離為:(1)位于兩個外部出口或樓梯之間的房間為25M;(2)位于袋形走道或盡端的房間為2OM。

      9、安全疏散樓梯間內不能附設燒火間,可燃材料儲藏室,非封閉的電梯井,可燃氣體管道。

      10、幼兒園內不能裝設蒸汽鍋爐房。

      三、電器防火

      11、幼兒園內電源開關、電閘、插座等距地面應不小于1.3M,燈頭距地面應不小于2M。

      12、學校內熒光燈和超過60W的白熾燈,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材料上,白熾燈與可燃物的距離不應小于0.5M,不準使用落地燈和臺燈照明,燈泡不能使用紙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兒園的兒童寢室內不能隨意亂拉電線,禁止使用電爐、電熨斗等電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調的幼兒園,空調應有接地線,周圍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簾不能搭在空調上,供電接線板和電表等應擴容,達到相應的負荷。

      四、消防設施

      15、滅火器應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個放置點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應急燈每lOM一個,樓梯間和走道內必須安裝室外消火栓完好。

      16、疏散指示標志設在通道兩側及拐彎處的墻面上,標志牌上邊緣距地面不大于1.0,標志的間距不大于20MI袋形走道的盡端離標志的距離不大于lOmo。

      17、每層建筑面積大于300M2的幼兒園應安裝自動報警系統。

      幼兒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2

      1、幼兒園的消防安全工作本著“防患于未然”的宗旨,由幼兒園管理事務后勤的老師專門負責。

      2、按照消防有關條例,在廚房及各樓道口配置消防滅火器及消防栓,并定期請消防專業人員進行檢查、更新。保證各設備使用的有效性和便捷性。

      3、由幼兒園消防安全負責人安排,定期向幼兒園各位保教人員進行消防安全講座,傳授消防安全知識,并組織響應的消防演習活動。

      4、定期檢查幼兒園用電線路以及煤氣、電器等器材的使用安全,發現隱患及時采取措施,請有關的專業人員進行維修解決。

      5、在干燥季節,進一步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安全巡查,杜絕消防安全隱患。

      6、在各班及食堂、倉庫等部門建立安全責任制,由班主任及各部門負責人主要負責各自的消防安全工作,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向園的消防負責人員匯報,萬一發生火災,首先應迅速組織幼兒按園定的路線進行疏散,嚴禁組織幼兒參加救火行動。

      7、由各班教師負責做好幼兒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嚴禁幼兒玩火、玩電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并嚴把入園關,嚴禁幼兒帶危險物品上幼兒園。

      8、有各班的'班老師負責做好對家長的消防安全宣傳工作,嚴禁家長在幼兒園內吸煙,或給幼兒購買易燃易爆的物品。

      幼兒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3

      一、總則

      (一)、為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確保幼兒園保教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幼兒園實際情況,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幼兒園的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園內每位教職工都必須遵守國家消防法規和本規定。

      (三)、消防工作實行逐級防火和崗位防火責任制,層層落實責任制,實行消防安全目標化管理。

      二、消防組織

      (一)、園長為全園的防火總負責人;幼兒園設立防火領導小組,對幼兒園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討論,并做出決策。

      (二)、園長為本單位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園的消防工作,各班班主任負責本園具體的消防工作。

      防火領導小組職責:

      1、落實安全防火責任制。防火領導小組定期檢查,不斷完善防火設施,保證綠色通道標志明顯,保證各安全通道暢通無阻。

      2、對幼兒園教職工、幼兒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識,使所有教職工均會使用滅火器,結合教育內容,各班進行防火演習,使其掌握緊急情況下的逃生技能。

      3、支持、配合幼兒園防火安全,履行消防安全檢查、監督職責,認真、及時整改本園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

      4、發生火災及時報警并組織撲救,協助疏散人員、物品、保護火災現場。

      5、協助有關部門查明火災事故的原因,認真做好善后工作。

      防火負責人主要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規和幼兒園消防制度。

      2、組織實施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建立健全本單位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制度。

      4、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中,做到有計劃、有布置、有檢查、有總結。

      5、組織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防火意識。

      防火管理員主要職責:

      1、認真負責做好本園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養工作。

      2、明確崗位職責,每天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內容包括:

      (1)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標志、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5)用火、用電、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7)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三、火災預防措施

      (一)幼兒園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園內消防重點部位。幼兒園在消防器材和設備配備上給予重點保證。

      (二)凡新建、擴建、改建工程,應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有關規定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并在開工前逐級向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審批,不得擅自動工;竣工后需經消防監督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經驗收即投入使用。

      (三)園內道路、走廊、樓梯等安全出入口必須保持通暢,不得堆放任何材料、雜物。

      (四)園內電器設備和線路的安裝應符合消防規定。對電器設備、線路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不安全情況,要及時維修,嚴禁超負荷運行使用。禁止不通過電工,私自亂拉電線;禁止違章使用電器設備;禁止非電焊工動火作業。因教學、活動需要使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應實安全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禁止在園內私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

      (五)園內禁止任何人吸煙、使用明火。

      (六)幼兒園應安排專人夜間值班、巡查。

      (七)在園內舉行大型集會和活動,在地點選擇、人數額定、臨時電器線路架設、疏散通道等方面,應符合消防規定,保證安全。

      (八)法定節日和寒暑假期間,應安排值班人員,要害部門和消防重點地點應加強值班,值班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心,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并匯報,不得擅離職守。

      四、火災現場緊急預案

      (一) 任何人發現火災都有義務迅速報警(119),講清起火地點、單位。任何人必須給報警人員提供方便,并派人接應消防車。

      (二) 發生火災時防火領導小組人員要迅速組織力量撲救, 使用滅火器等方式。

      (三) 各班教師按指定樓道迅速組織幼兒疏散到樓下安全地帶。

      (四) 任何人都有義務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起火原因。

      五、獎勵與處罰

      (一)、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進事跡之一的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

      1、 消防安全措施落實,火險隱患及時消除,消防器材、設備完好,無火災事故,工作成績突出。

      2、 模范遵守消防法規,制止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事跡突出。

      3、 及時發現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生,事跡突出。

      4、 積極撲救火災,對搶救師生生命、財產、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重大損失有顯著貢獻者。

      5、 對查明火災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6、 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顯著貢獻的。

      (二)、對違反消防法規的,根據情節輕重和火災事故的損失情況,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罰,并由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的扣發獎金;造成財產損失的,責令其賠償,由幼兒園協助執行罰款處罰和扣發獎金。造成人員傷亡的、單位財產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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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兒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精選3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幼兒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精選3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幼兒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

      一、消防安全職責

      1、有防火安全領導組織,有滅火疏散預案,層層簽定有消防安全責任書,有宣傳標語。

      2、制定有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單位職工達到“三知兩熟悉”即知火災特點、知重點部位、知滅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崗位職責、熟悉滅火對策。

      4、有健全的防火檔案,有防火檢查記錄,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二、建筑防火

      5、幼兒園的建筑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不應超過3層:200M2以上建筑必須有兩個疏散樓梯,樓梯間為防煙樓梯間。

      6、幼兒園與易燃易爆場所的防火間距小得小于30M,幼兒園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兩個,門向外開啟,出口處不準有踏步。

      7、幼兒園不應直接設在汽車庫的上面,下面或毗鄰處,幼兒園用房不宜設在地下人防工程內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內。

      8、幼兒園的房間門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閉樓梯間的'最大允許距離為:(1)位于兩個外部出口或樓梯之間的房間為25M;(2)位于袋形走道或盡端的房間為2OM。

      9、安全疏散樓梯間內不能附設燒火間,可燃材料儲藏室,非封閉的電梯井,可燃氣體管道。

      10、幼兒園內不能裝設蒸汽鍋爐房。

      三、電器防火

      11、幼兒園內電源開關、電閘、插座等距地面應不小于1.3M,燈頭距地面應不小于2M。

      12、學校內熒光燈和超過60W的白熾燈,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材料上,白熾燈與可燃物的距離不應小于0.5M,不準使用落地燈和臺燈照明,燈泡不能使用紙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兒園的兒童寢室內不能隨意亂拉電線,禁止使用電爐、電熨斗等電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調的幼兒園,空調應有接地線,周圍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簾不能搭在空調上,供電接線板和電表等應擴容,達到相應的負荷。

      四、消防設施

      15、滅火器應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個放置點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應急燈每lOM一個,樓梯間和走道內必須安裝室外消火栓完好。

      16、疏散指示標志設在通道兩側及拐彎處的墻面上,標志牌上邊緣距地面不大于1.0,標志的間距不大于20MI袋形走道的盡端離標志的距離不大于lOmo。

      17、每層建筑面積大于300M2的幼兒園應安裝自動報警系統。

      幼兒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2

      1、幼兒園的消防安全工作本著“防患于未然”的宗旨,由幼兒園管理事務后勤的老師專門負責。

      2、按照消防有關條例,在廚房及各樓道口配置消防滅火器及消防栓,并定期請消防專業人員進行檢查、更新。保證各設備使用的有效性和便捷性。

      3、由幼兒園消防安全負責人安排,定期向幼兒園各位保教人員進行消防安全講座,傳授消防安全知識,并組織響應的消防演習活動。

      4、定期檢查幼兒園用電線路以及煤氣、電器等器材的使用安全,發現隱患及時采取措施,請有關的專業人員進行維修解決。

      5、在干燥季節,進一步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安全巡查,杜絕消防安全隱患。

      6、在各班及食堂、倉庫等部門建立安全責任制,由班主任及各部門負責人主要負責各自的消防安全工作,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向園的消防負責人員匯報,萬一發生火災,首先應迅速組織幼兒按園定的路線進行疏散,嚴禁組織幼兒參加救火行動。

      7、由各班教師負責做好幼兒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嚴禁幼兒玩火、玩電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并嚴把入園關,嚴禁幼兒帶危險物品上幼兒園。

      8、有各班的'班老師負責做好對家長的消防安全宣傳工作,嚴禁家長在幼兒園內吸煙,或給幼兒購買易燃易爆的物品。

      幼兒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3

      一、總則

      (一)、為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確保幼兒園保教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幼兒園實際情況,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幼兒園的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園內每位教職工都必須遵守國家消防法規和本規定。

      (三)、消防工作實行逐級防火和崗位防火責任制,層層落實責任制,實行消防安全目標化管理。

      二、消防組織

      (一)、園長為全園的防火總負責人;幼兒園設立防火領導小組,對幼兒園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討論,并做出決策。

      (二)、園長為本單位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園的消防工作,各班班主任負責本園具體的消防工作。

      防火領導小組職責:

      1、落實安全防火責任制。防火領導小組定期檢查,不斷完善防火設施,保證綠色通道標志明顯,保證各安全通道暢通無阻。

      2、對幼兒園教職工、幼兒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識,使所有教職工均會使用滅火器,結合教育內容,各班進行防火演習,使其掌握緊急情況下的逃生技能。

      3、支持、配合幼兒園防火安全,履行消防安全檢查、監督職責,認真、及時整改本園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

      4、發生火災及時報警并組織撲救,協助疏散人員、物品、保護火災現場。

      5、協助有關部門查明火災事故的原因,認真做好善后工作。

      防火負責人主要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規和幼兒園消防制度。

      2、組織實施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建立健全本單位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制度。

      4、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中,做到有計劃、有布置、有檢查、有總結。

      5、組織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防火意識。

      防火管理員主要職責:

      1、認真負責做好本園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養工作。

      2、明確崗位職責,每天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內容包括:

      (1)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標志、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5)用火、用電、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7)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三、火災預防措施

      (一)幼兒園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園內消防重點部位。幼兒園在消防器材和設備配備上給予重點保證。

      (二)凡新建、擴建、改建工程,應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有關規定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并在開工前逐級向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審批,不得擅自動工;竣工后需經消防監督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經驗收即投入使用。

      (三)園內道路、走廊、樓梯等安全出入口必須保持通暢,不得堆放任何材料、雜物。

      (四)園內電器設備和線路的安裝應符合消防規定。對電器設備、線路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不安全情況,要及時維修,嚴禁超負荷運行使用。禁止不通過電工,私自亂拉電線;禁止違章使用電器設備;禁止非電焊工動火作業。因教學、活動需要使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應實安全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禁止在園內私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

      (五)園內禁止任何人吸煙、使用明火。

      (六)幼兒園應安排專人夜間值班、巡查。

      (七)在園內舉行大型集會和活動,在地點選擇、人數額定、臨時電器線路架設、疏散通道等方面,應符合消防規定,保證安全。

      (八)法定節日和寒暑假期間,應安排值班人員,要害部門和消防重點地點應加強值班,值班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心,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并匯報,不得擅離職守。

      四、火災現場緊急預案

      (一) 任何人發現火災都有義務迅速報警(119),講清起火地點、單位。任何人必須給報警人員提供方便,并派人接應消防車。

      (二) 發生火災時防火領導小組人員要迅速組織力量撲救, 使用滅火器等方式。

      (三) 各班教師按指定樓道迅速組織幼兒疏散到樓下安全地帶。

      (四) 任何人都有義務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起火原因。

      五、獎勵與處罰

      (一)、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進事跡之一的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

      1、 消防安全措施落實,火險隱患及時消除,消防器材、設備完好,無火災事故,工作成績突出。

      2、 模范遵守消防法規,制止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事跡突出。

      3、 及時發現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生,事跡突出。

      4、 積極撲救火災,對搶救師生生命、財產、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重大損失有顯著貢獻者。

      5、 對查明火災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6、 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顯著貢獻的。

      (二)、對違反消防法規的,根據情節輕重和火災事故的損失情況,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罰,并由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的扣發獎金;造成財產損失的,責令其賠償,由幼兒園協助執行罰款處罰和扣發獎金。造成人員傷亡的、單位財產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